本报讯 市财政局日前转发国家财政部《通知》中透露,自今年1月1日(以进口申报时间为准)起,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和制造大型、精密、高速数控设备及其功能部件,而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时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
5类企业可提出免税申请
《通知》中明确界定“大型、精密、高速数控设备”的定义,其中包括:立式或卧式加工中心、龙门式加工中心(含龙门镗铣床)、数控车床(含车削中心)、重型数控卧式车床(含车削中心)等20余种设备及其功能部件。
有5类企业可申请享受进口税收政策,他们分别是:具有从事大型、精密、高速数控设备及其功能部件设计试制能力;具备专业比较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有较强的消化吸收能力和生产制造能力;已有明确的市场对象和较大用户群;企业数控设备或功能部件年销售量一般应大于100台/套等。
新批准企业部分进口可部分免征
《通知》指出,今年5月1日起,对新批准的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日期为准,以下同),在投资总额内进口《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财政部2007年第2号公告)通用设备中的部分机械品种,一律征收进口关税,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所退税款转为国家资本金
据介绍,这次对相关税收政策的调整,是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7]11号)的有关规定做出的。所退税款将作为国家投资处理,转为国家资本金,用于企业新产品的研制生产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通知》还附带公布了《享受退税政策的进口零部件目录》。并明确“今后退税商品清单将根据企业申请、政策实施效果、国内配套能力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