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金融办苏州取经归来对东莞金融业提出建议
本报讯 东莞将争取成为省内金融改革与金融创新的试点,并努力打造一批地方金融龙头企业。记者昨日获悉,市金融办在赴苏州考察后,近期针对东莞地方金融发展提出了多项建议,如启动东莞金融商务区建设、建立(微)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等,以推动东莞经济社会双转型。
金融业发展纲领性文件或出台
“金融业具有占地少、能耗低、人均产值高的特点,是最能体现科学发展观和城市效益的战略性产业之一。”市金融办表示,东莞大力发展金融业的基础良好、潜力巨大,但目前亟待增强政策支持和人才储备。对此,金融办特意前往金融业较发达的苏州考察,并起草了一份关于加快建设金融强市的实施意见,拟作为统领全市金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发展金融产业给予政策、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目前,该意见已送市政府审核。
针对目前东莞金融业实情,金融办还建议在城市中心区划定专门区域,筹建金融商务区,发挥金融产业的集聚效应;同时,探索在松山湖设立省内金融机构后台服务中心,更好地发挥东莞连接广深的中位优势。
据悉,目前省政府提出建设广州、深圳两个区域性金融中心,并在佛山南海千灯湖规划建设“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作为广东省金融业后援服务基地。对此,金融办认为,东莞地处广州、深圳两个区域性金融中心之间,且金融生态环境良好,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强,有条件利用区位优势,充当我省金融新产品、新服务的试验区,建议市政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府的政策支持,争取成为省内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的试点。
此外,金融办还建议探索筹建小额贷款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推动发展中小企业发展信托基金和住房信托基金,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投融资领域,满足我市多种融资需求;尤其是要培育和发展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融资租赁业务,为东莞经济转型服务。
引进台资金融机构提上议事日程
“要把金融招商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营造环境,出台政策,提高东莞对金融机构的吸引力。”记者注意到,金融办还将加大金融招商力度提上了议事日程。
金融办建议我市可借鉴其他大中型城市加速发展金融业的成功经验,在准入程序及配套服务等方面制定优惠措施,吸引更多金融机构落户东莞,并统筹优化金融产业的整体布局。特别是要结合我市台资企业众多、金融需求旺盛的情况,积极引进台资金融机构或在台湾设有分支机构的国际金融机构来莞发展。
除了引进外地金融机构,发展地方金融则被摆在战略位置对待。金融办表示,要采取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兼并重组等手段,努力打造一批地方金融龙头企业。其中,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将升级为农村商业银行,东莞信托公司将在保持国有控股的前提下进行重组。而东莞银行跨区经营和筹备上市工作也正紧锣密鼓地稳步推进,并将力争于今年内实现上市目标,成为在地级市当中首家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