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骗上当只能吃“哑巴亏”
“外围炒金”背后,是绝大多数投资者的“血泪史”。亿高黄金案还在受理中,其招揽的散户资金高达4000多万元;晨凯公司案中,1100多万元的保证金被该公司收入囊中;而在联泰地下黄金案中,联泰在全国范围内吸收了723名客户,通过该公司进行的黄金交易总买入和总卖出金额均超出119亿元。联泰共收取了客户保证金2981万余元,却致使绝大部分客户资金严重亏损,合计亏损达2942万余元。
亏损出局,甚至血本无归,倾家荡产,是绝大多数听信宣传而涉足外围炒金的投资者的命运。在联泰地下黄金案中,一位退休的老人家,最初投入几万元被套,在客户经理忽悠之下一再追加保证金,一个月之内输掉将近300万元,竟当掉房产,赔光一生积蓄,还弄得外债缠身。
参与外围炒金不仅未能让投资者获利,相反,由于我国法律法规不保护外围炒金,即使是在案件被查处后,投资者也讨不回自己的“血汗钱”。
据了解,国内的黄金市场放开后,一直沿用的法规只有两部:一部是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金银管理条例》,另一部是1994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取缔自发黄金市场加强黄金产品管理的通知》。
“这两部法规都是在黄金属于管制品的情况下颁布的,且至今从未修改过,制定的内容主要针对黄金走私和统购统配管理,没有任何涉及黄金非法投资交易的条文,因而对于黄金市场违规者,只能按照非法经营定罪。(而)按照法律规定,公司非法经营所得应上缴国库,因此被害人既拿不到自己投入的保证金,更拿不到收益。”公安机关相关人士指出,受害人可以说是吃了大大的哑巴亏,“这与诈骗罪不同,如果定性为诈骗是可以发还损失的。”
可查的资料显示,目前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查获的非法外围炒金案多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上述公安机关相关人士提醒说,保护自己利益的惟一方法就是不要参与非法外围炒金。
◇专家提醒
挑选代理机构必须注意三点
首先确定相关机构是否具有金交所或期交所“代理”业务资格。
其次,要看相关机构是以什么单位来结算的,这种结算单位是否与金交所或者期货交易所的结算单位一致。
最后还要看相关机构所要求提供的保证金是否符合交易所的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