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茂光眼镜”,东莞店注册了商标,佛山店注册了店名
11月25日上午10时25分,莞城的李先生来电:最近有很多网友在网上指责我们公司,原来是佛山的一家公司“克隆”了我们的商标,这给我们公司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时报热线 22112008 记者 冶艳 一线报道 商标是品牌的象征,用以区别不同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昨日,南城李先生来电称,他正在为自己公司的商标被“克隆”而烦恼。
公司遭网友投诉
李先生是东莞市茂光眼镜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而“茂光眼镜”也是东莞市眼镜行业的“老字号”,拥有20余家分店。
李先生告诉记者,最近,他们发现在网络上,有许多网友纷纷发帖投诉他们公司,但让他们奇怪的是,网友投诉的这家眼镜店位于佛山市禅城区。
“我们公司的所有分店都在东莞市,怎么在佛山也有同名的眼镜店呢?”纳闷之余,李先生决定到佛山市禅城区看个究竟。
原来是同名同姓
“去了之后,我们发现那家眼镜店内外都使用了‘茂光’的中文字和拼音字,同时,在商品上也使用了与我们的商标极其相似的广告图标。”李先生称,“茂光”商标已经在10多年前由他们公司合法注册。
记者从李先生手里看到了东莞市“茂光眼镜”的商标注册证。
“他们的恶意仿冒,侵犯了我们公司的商标专用权,是一种侵权行为,同时,他们的服务态度不被顾客所接受,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也是对我们公司名誉的一种伤害。”李先生说。
李先生称,公司已经向佛山市“茂光眼镜”所在的佛山禅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和店名之别
对此,佛山市“茂光眼镜”的负责人则表示,他们只是用了“茂光”的商号。“我们只是用了这个商号,是我们的店名,而且我们也在工商部门注册了这个商号。”佛山市“茂光眼镜”的这一说法也得到了东莞“茂光眼镜”的认可。
记者随后又联系到了佛山市禅城区“茂光眼镜”店的律师刘勇。
佛山市“茂光眼镜”是否构成了侵权?
刘勇称,在看到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之前,没有任何人有权判定到底是否侵权。“东莞‘茂光’只是商标,而佛山‘茂光’是店名,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东莞‘茂光’既不是中国驰名商标又不是广东著名商标,不具有排他性。另外,佛山‘茂光’并没有收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
律师:未经许可就是侵权
广东格雷兄弟律师事务所张邦永律师解释说,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东莞的这家公司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凡是在眼镜行业内,与该商标有关的商业行为,如果没有经过商标所有者的授权或许可,擅自使用,都是侵权行为。
“注册了一个行业的商标,不只是产品,也包括服务和销售,只要是类似于在眼镜行业涉及到,或者是用相似的商标或图文,能够误导消费者的,实际上就是一种对商标持有人的侵权,属于不当利用。”张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