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1日,本报刊登了《商品房交易登记及按揭转抵押一体化本月起实施 一个月内就可拿到房产证》一文(详见7月11日A07版),短短两天的时间里,十几位业主电话咨询办证的相关条件和程序。也有购房者来电向记者“吐槽”:发展商不愿提供发票等相关文件,购房者无法向房管部门提出办证申请。
购房者质疑办证提速
据了解,7月1日房管局开始实施商品房交易登记及按揭转抵押一体化,近半个月以来,现场实际收件数均不多。
然而,现场收件少,并不代表业主对此事的关注度低。
“申请办证前,应该先满足哪些条件?”“我自己的费用交完了,发展商的费用没交完,可以申请办吗?”“我们去找发展商,发展商说不知道这回事。”“如果发展商不能配合我们,我们要去办证是不是依然很难?”……自稿件7月11日见报后,记者在两天内接到十几位业主的咨询电话,大部分业主希望了解申请办证的相关条件和相关程序,同时不少业主对于30天内是否真能办好房产证存在疑虑。
一些业主告诉记者,以往就有规定说买楼一个时间段内必须办理房产证,但在东莞实际上并非如此,不少人买楼四五年了也没办到房产证,有些人甚至已经付完房款了,房产证还是办不出来,这一次办证提速,是否还会受到制约。
还有一部分业主,则向记者投诉说,他们与发展商接触相关事宜时,发展商依然是推托说不知此事物。
13日上午,一位张女士打来电话,向记者询问相关条件之后,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在南城某豪宅项目购买的单位,11日看过报道后,向发展商索要发票,打算去申请办理房产证。然而,发展商却告之张女士的款还没供完,未供完款之前不能提供发票,同时他们不知道房产证办证一体化实施这一事件。
发展商消极说不知情
随后,记者就此走访了多家发展商,相当一部分发展商对记者表示之前不知道此事,近期会去了解“通知”的相关内容。还有一部分发展商则虽然知道此事,但未在售楼处或社区对“通知”进行公告,只是在业主前来咨询时,采取低调配合的方式。
“发票肯定不用等到按揭款全部付完的,发展商将相关的税费缴清,就可以将发票拿回来了。”一位发展商的销售负责人告诉记者,按揭未完成,与发票的发放是不相关的两件事。售楼后,发展商将需要缴交的各项费用缴清后,就可以拿回发票,不过发展商往往不会一户一户地缴,而是销售多户后一批缴交,因此时间往往会有延后。
“房屋出售后的各项费用,综合起来意味着发展商一次性要拿出数百万甚至上千万。”一位从业人士则告诉记者,开发商往往不会将这笔费用在售楼后就马上去缴清,因此有不少项目的业主都在购房时就被告知,会在两年后甚至多年后才能办理房产证。“东城主山片就有楼盘项目的业主,2006年购进的单位,签购房合同时发展商就明确说明,要到2008年年底才能办房产证。”
而另有资深从业人士则向记者透露,以往银行为了规避风险,会和发展商签订一份合同,如果购房业主按揭断供,房子要由发展商回购。而发展商同样为了规避风险,往往不愿将出售单位的一些费用马上缴清。另一方面,由于以往的操作漏洞,在未办出房产证前,一旦房子出现断供情况,发展商与银行均可操作内部更名,换一个买家。而如果单位已经办出房产证,就无法进行内部更名。这也促使发展商,特别是早期的一些发展商,不愿意过早配合业主办出房产证。“现在虽然内部转名较难操作了,但断供回购的约定,依然会给发展商一些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