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银行出来 小心贼“惦记”(配图)
本报讯 别以为从银行取了钱往车里一扔就安全了,没准你已被人盯上,稍不注意,车窗被砸破钱被偷的倒霉事就发生在你身上了。近日,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了一个盗窃团伙,6名成员在8个月里就用上述手段作案9起,盗窃金额超过百万元。
最大的一单偷了100万
这个盗窃团伙一共有8个人(其中两人在逃),在2005年11月至2006年7月短短8个月时间里,在我市南城、茶山等镇街,采取尾随到银行办事人员车辆的手段,共实施盗窃作案9起。
据了解,这个团伙做的最大的一单,是在2006年7月21日。当日15时许,这伙人来到莞城城市花园交通银行门口蹲点,密切注视着每一位进出银行办事的人。16时许,他们看见一位男士从柜台取了100万元现金,提出银行放进驾驶的奥迪小轿车里后驾车离开,于是赶紧分工,分别乘事先准备好的两辆小轿车和一辆摩托车尾随跟踪。
19时许,取钱的那位男士驾车在南城第一国际一家快餐店门前停下,将装有100万元现金的旅行袋放进车尾箱后,进了某酒楼。团伙成员之一的黄某见状,立即打电话叫来另外两辆车上的同伙共同盗窃,先用铁锤将奥迪小轿车的车尾玻璃打烂,后盗走车内的旅行袋。事后团伙成员每人分得赃款16.5万元,另1万元共同挥霍。
被窃事主均粗心大意
据团伙成员供述,他们每次盗窃,都会事先找好一家银行蹲点,见到有人开车前来办事,就盯紧看他(她)取多少钱。如果取款数额大,团伙成员就会开车或骑摩托车跟踪事主,如果事主停车办事,他们就上前砸破车窗把钱偷走。
据了解,被偷的事主全都是取了巨款后不随身携带,而遭遇被偷的。有的事主将装钱的袋子放在副驾驶座位上,有的则将袋子锁在车后厢或藏在车副驾驶座下面,便离开车去办事,给了一些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法院提醒,从银行取钱出来后,要注意防止有人跟踪伺机盗窃。
赃款赃物变现 按比例返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这个盗窃团伙的每个成员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并无明显差别,且紧密配合,作案均积极主动,最终判决6名成员4至13年不等有期徒刑。
另外,由于每次得手后,团伙成员都将赃款进行分赃并大量挥霍,现已所剩无几,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法院除了将轿车、摩托车等作案工具收缴并上缴国库后,还将所有追回的赃物进行拍卖,加上追回的钱款一起,按照法院认定的盗窃数额按比例退赔给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