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东莞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两起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两名案犯在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接生,导致产妇死亡,均被判入狱10年。市人民法院法官提醒“准妈妈”: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接生,避免惨剧发生。
产妇大出血“黑医生”逃离现场
安徽省阜南县人梅某只有中专文化,无医生执业资格,竟敢为产妇接生。2003年8月28日,梅某和徐某(另案处理)在东坑镇一出租屋为产妇周某接生,给她注射了“缩宫素”、“止血敏”等药物。后周某肚子剧痛,阴道大量出血。梅某和徐某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就逃离现场,致使周某因失血过多而死亡。当天,梅某被羁押,同月31日被取保候审,继而于2003年9月20日弃保潜逃。今年2月,梅某在安徽老家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定梅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入狱10年,并处罚金2000元。
乱开药打针 产妇无辜送命
重庆人江某同样没有医生执业资格,只有初中文化。2006年8月12日凌晨1时左右,居住在万江街道蚬涌社区一出租屋内的产妇张某,生下一个男孩。张某的丈夫唐某打电话叫江某来帮忙接生。江某给产妇剪了脐带,帮婴儿洗身后离开了出租屋。7时许,江某又来到该出租屋为婴儿打针。产妇说肚子痛,于是江某开了西药给产妇吃,收取了220元。11时许,唐某见妻子下体还在流血,于是又叫来江某。江某给产妇开了两瓶注射液进行注射,又收取了50元。后来,产妇肚子很痛,且出现抽搐。江某见产妇情况不对,便叫来救护车送其到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经法医鉴定,产妇系因外阴部撕裂伤、宫颈撕裂、胎盘剥离不全致产后阴道出血并时间过长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在产妇被送医院抢救期间,江某逃跑,于今年4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定江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入狱10年,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