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家长疏于看管,导致子女独自在外时遭绑架。昨日,市中级法院特向媒体通报了在今年1月9日至2月5日发生的3宗绑架勒索案件。借此,法院希望提醒市民,子女特别是年幼孩子的安全不容忽视。据了解,这3宗案件主犯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尾随绑架还灌药 勒索家长300万
今年1月9日21时许,何卫某、邓应某密谋绑架住在虎门镇博涌大卢村的卢某的儿子阿刚(化名),想以此勒索卢某一笔钱。他们驾驶一辆小汽车窜至卢家附近监视,见阿刚外出,便尾随跟踪。见阿刚到厚街镇某大酒店停车场,遂叫来同伙黄某及阿峰、阿方、阿伟(后三人另案处理)驾驶一辆小面包车到该酒店。然后上前将阿刚按住推上小面包车,将阿刚的手脚捆绑并用衣服蒙住眼睛后,驾车将他绑至麻涌镇大步村兴业楼一正在装修的茶庄内禁锢,又灌他服食安眠药致他昏睡。
绑架成功后,何卫某多次打电话向阿刚的父母索要300万元赎金。
无奈之下,卢某将一个装有80万元人民币现金的蛇皮袋按照何卫某的指示拿到广深高速北栅路段一高架桥上抛下。何、邓得手后便将阿刚释放,并把赎金分赃。
近日市中级法院判决何卫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邓应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其余同党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一年三个月。
去买好吃的 骗你到公园
今年1月27日10时许,刘传某、谢某、周庭某和廖捧某(另作处理)、陈怀某、“胖子”(二人另案处理)等人密谋绑架,他们看见东城主山小塘坣罗某栋的家附近有一个4岁大的小男孩独自玩耍,就骗他“带你去买好吃的”将小男孩骗到小塘坣公园,后又将此男孩带至桥头镇莲湖度假村。
随后,陈、周、廖、“胖子”等人哄骗这个小男孩说出自己的名字小华(化名),并在当天11时至14时多次打电话联系罗某栋,索要10万元人民币赎金,后经双方谈判改为5.8万元。当天18时许,刘传某、谢某二人被公安民警抓获,人质被解救。
近日,市中级法院判决刘传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谢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周庭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独自玩耍被绑 家长被敲12万
今年2月5日17时许,方某在凤岗镇雁田村水贝溜冰场附近,看见一个3岁的小男孩小云(化名)独自在玩耍,遂将小云哄骗至沙岭车站。然后,方某打电话给小云的父亲,称小云在其手上,但由于当时小云的父亲手机没电,方某来不及说出赎金数目。
随后,方某将小云带到广州市芳村一朋友宋某的租房内,跟宋某及另一位朋友彭某说“事成后给付报酬”,让宋某、彭某负责轮流看管小云。当天23时50分,方某等人经商量后,打电话给小云的父亲,让其准备好12万元赎金,否则就对小云不利。惊恐之下小云的父亲报了警。次日10时许,方某用名为“刘国情”的身份证在广州市区的建设银行和租屋附近的邮政局分别开了两个账户,接着打电话给小云的父亲,让他速将12万元汇入以上两个账户。2月7日13时许,方某再次打电话索要赎金未果,同日14时许,方某等人被便衣民警抓获,小云被成功解救出来。
近日市中级法院判决方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彭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宋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