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亮亮(化名)认识我,绑架他后如果把他放了就会败露。因此,我和同伙李爱民(在逃)商量绑架后无论是否勒索到钱,都要将亮亮杀死。”这句话出自广东普宁一位22岁杀人犯之口。
因缺钱做手机生意,杀人犯肖伟吉竟对熟人下手,绑架勒索50万元赎金,并在得到赎金后撕票。记者昨日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肖伟吉近日因绑架罪判处死刑。
缺钱做生意 打熟人主意
案发落网后,肖伟吉说,他想与同党李爱民一起做手机生意,但因缺少资金,就想出绑架与他同村的亮亮,然后向亮亮家人勒索50万元赎金,因为亮亮家里有钱,又容易绑架成功。可是由于与亮亮熟识,肖伟吉一开始就决定无论是否勒索成功,都要将亮亮杀死。
2007年7月30日晚上,肖伟吉和李爱民到博罗县石湾镇,以“陈少斌”的名字在一旅店租下一个房间用于作案。第二天早上11时许,肖伟吉去亮亮在其表哥的住处东莞高埗镇高埗村找到亮亮,以自己要购买一些K粉,请亮亮帮忙验货为由,将亮亮骗至博罗县石湾镇旅店。
绑架成功后,肖伟吉用自己的手机拍下亮亮被绑的照片,然后,一个人去深圳市龙岗镇选择要亮亮的家人交付赎金的具体位置。途中,他将亮亮被绑架的照片通过彩信发给了亮亮的父亲肖某,向其勒索50万元赎金。当天晚上,肖伟吉返回旅店。肖伟吉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李爱民也打电话向亮亮的父亲肖某勒索50万元赎金。
8月1日凌晨,肖伟吉回到石湾镇租用屋后,李爱民说已经打电话给肖某索要了50万元。随后二人合力杀死亮亮,并将尸体搬到房内厕所里。紧接着,肖李二人又乘车去深圳布吉镇,伺机收取赎金。期间,李爱民多次用亮亮的手机号码打电话和发信息给肖某索要赎金,威胁肖某不准报警,并多次变更收取赎金的地点。
当晚上11时许,肖伟吉与李爱民指定肖某将50万元赎金放在深圳市龙岗区党校附近,然后前往取走。得手后,肖伟吉分得赃款27万元。8月2日下午2时许,肖伟吉用赃款买了11部手机,在去到龙岗区布吉检查站附近时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肖伟吉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并杀死人质,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遂依法判处肖伟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