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给酒店装配玻璃却收不到工程款,去催款时还发生激烈冲突。在万江从事玻璃安装生意的肖女士一怒之下,分别以欠工程款和人身损害为由,要跟酒店老板打两场官司。近日,两案经过市人民法院两位主审法官联手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协议,酒店方支付2.1万元工程款给肖女士,矛盾得以化解。
2006年10月,发生欠薪讨债遭打后,肖女士便向法院起诉,分别要求酒店方支付其工程款、医药费和精神损害赔偿。两案分别由道滘法庭的两位法官审理,人身损害案先开庭。庭上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酒店方称肖女士有讹诈嫌疑,是无理取闹破坏酒店工作秩序,酒店只是用正当手段请其离开,并无殴打。肖女士气愤质问还当庭落泪,而激动的酒店老板则表示坚决不付分文。随后工程款案也开了庭,双方对工程款数额也存在争议。
两案虽均为独任审判的案件,但两位法官经过沟通,认为两案存在关联,如果简单判决不利于纠纷的真正解决,于是一起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法官们表示同情和理解肖女士作为一个外地女性在莞做生意的难处,也指出肖女士应站在酒店立场想想。
开庭当天晚上八时,肖女士终于愿意调解,同意只要求酒店方支付2.1万元工程款,就将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撤诉。之后,两位法官联手做酒店方的思想工作,最终,酒店方同意了调解方案,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次日,酒店方向肖女士支付了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