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区检察院获悉,企石镇某加工店彭某被稽查人员发现欠税并作出处罚决定后不但不还清欠税,居然变卖生产设备等资产后潜逃两年,使税务工作人员无法追缴其所欠税款。日前,该院对彭某作出批捕决定。
据悉,2006年3月3日,市国税局稽查分局对企石镇的某加工店进行税务稽查。在稽查中,稽查人员发现该店的账本漏洞百出,部分支出与收入前后不对,经合适确定该店有少缴纳税款的行为。稽查人员发现后,根据有关法规对该店作出补税的处理决定,又作出相应处罚,限定该店在期限内缴纳税款128987.97元,罚款64493.99元。
该加工店老板彭某在接到该处罚文书后,并没在规定期限内主动交纳欠缴税款,于2006年7月私自将其存放在厂房内的生产资料及机器设备等资产进行变卖,得款25000元后离开东莞,开始长达两年的潜逃。国税局稽查分局得悉彭某潜逃后,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部门于今年2月5日将彭某抓获归案。目前,彭某被市区检察院以逃避追缴欠税罪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