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封匿名举报信可能会改变向西村商铺业主连连遭受敲诈勒索的厄运。近日,市委书记刘志庚对群众举报的“寮步向西村部分商铺业主被敲诈勒索案”作出批示,寮步公安分局随即展开调查,打掉了盘踞该地的敲诈勒索团伙,抓获团伙头目三名。
新莞人举报 刘书记批示
向西村位于寮步镇西北面,与茶山镇增步村毗邻,地理位置特殊,属地管辖情况复杂。举报人称,大约有二三十名贵州、湖南籍不法分子在此活动,敲诈勒索当地商铺业主,并收取保护费,不给就带人砸店。这伙不法分子把敲诈勒索当成一种收入,准时向周围的面包店、网吧、餐厅收取保护费。向西卫生站对面一家卤菜档主的遭遇就很典型。卤菜档生意不错,档主因拒交“保护费”被砍成重伤,出院后只能把摊位转给妹妹和妹夫。
举报人呼吁市委市政府重视此案,“给我们新莞人一个安定和谐的发展空间”。举报信于2月29日送抵东莞市委市政府,市委书记刘志庚当即作出批示,“送寮步公安分局查处”。
成立专案组 抓获嫌疑人
寮步公安分局得知情况后,成立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加大侦查力度,增加对相邻区域的警力防控,同时还派出大量警力对向西村全部商铺小店进行走访,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分局经过侦查获知,该伙不法分子大多盘踞在网吧、影吧、桌球娱乐室等地,犯罪手段通常为直接走进业主的店内索要保护费,如果业主不给,他们就会以消费不给钱、质量有问题等方式进行敲诈。
专案组先后于3月5日、6日将陈某强等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追捕。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系四川某学院大学肄业生。以他为首的团伙,长期对商铺业主进行敲诈勒索,金额最多为1600元,最少220元,总计6820元。
调整定位 加强防控
针对该起敲诈勒索案,寮步公安分局已制定相应的防控方案。包括对现有警务区的警力分工责任重新定位,在收编村治安队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警务区治安、保安人员考评实施细则》,并将该局“流动警务巡逻车”派往向西村进行驻守,方便群众报警。
■案件解读
国家规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是: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1000至3000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10000至30000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改罪的具体数额标准。
广东省规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根据我省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把全省分为三类地区,执行不同的数额标准。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等七个市属一类地区,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为2500元;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为25000元。
案情分析
陈某等人即企图利用此规定来钻法律空子,他们公然向商铺业主们宣称“只要2000元”。多次作案记录中,均未超过2500元。另外,该团伙在属地管辖情况复杂的区域作案,也有逃避法律约束的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