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严格掌控发廊“小姐”,导致“小姐”男友不满,“鸡头”等五人遭追杀致四死一伤。近日,东莞中院判决三杀人案犯故意杀人罪成立,主犯被判死刑,两未成年犯被判无期徒刑和十五年有期徒刑。
导火索:
“小姐”背着“鸡头”谈恋爱
李毅鹏,今年20岁,东莞市东城区主山人。李毅鹏认识了一间发廊的洗头妹夏小燕。夏小燕17岁,是四川省广安市人。据了解,夏小燕和她的两名四川老乡18岁的贾玉霞、16岁的张娇,以及16岁的重庆市开县镇人陈容,都是店里的“小姐”。
陈兵(男,31人,四川省南充市人)是这四名“小姐”的管理人;平时,这位被称作“表哥”或“陈老大”的男子,对四名女孩“管理很严”,“陈老大不喜欢我们女孩与外面的男子有交往和交男朋友”。不过,暗地里夏小燕和李毅鹏好上。
2007年5月6日1时许,因为担心被陈兵发现两人关系而出事,夏小燕于是打电话给李毅鹏的“哥们”黄惠根(作案时未满18周岁,东莞市东城区主山人),要求转告说陈兵在大井头,让李毅鹏不要去发廊。不过李毅鹏、黄惠根两人并没有“听劝”……
暴徒:
刀被砍弯拿同伙的刀继续砍
当天凌晨3时许,“表哥”陈兵和四名男子,及发廊里的几个“小姐”在大井头朱园路一烧烤档吃烧烤;而李毅鹏、黄惠根两人也去到朱园路一小吃店吃宵夜,期间,“哥们”赵志杰骑摩托车经过,被黄惠根叫住一起吃宵夜。
在附近,李毅鹏找到夏小燕,得知陈兵并没有要打自己的意思;但3时30分许,黄惠根提出要打陈兵等人时,李毅鹏同意了。于是,黄惠根搭赵志杰的摩托车在主山新地便利店买回3把尖刀。
随后,李毅鹏、黄惠根、赵志杰各持一把尖刀去到烧烤档掀翻陈兵等人所吃夜宵的桌子并追砍陈兵及其他四名男子:徐智标、郑波、李亚设、贾伟。陈兵等人沿着大井头路向主山方向逃跑。李毅鹏、黄惠根先追上贾伟,将其砍伤,接着搭乘赵志杰的摩托车继续追砍陈兵等人。
在大井头路,李毅鹏、黄惠根两人拦住徐智标,一通乱砍乱捅,在致徐智标17处创口后,徐当场死亡;在距徐智标200米处的东宝路中间绿化带,两人拦住陈兵,并朝陈的左胸、腹、腰、背等部位乱捅乱刺15处创口,致陈当场死亡。追砍中,黄惠根在自己的刀被砍弯的情况下,拿过赵志杰的刀继续追砍。
惨况:
凌晨血染大井头横尸四具
李毅鹏、黄惠根又坐上赵志杰的车,追至主山路口君子兰酒店对面的人行道,两人拦住郑波捅、刺了两刀,将郑捅倒;而在大井头路口人行道上追上李亚设,朝李乱捅乱刺17刀,致李倒地。
案发后,李毅鹏、黄惠根、赵志杰逃离现场。郑波、李亚设在送往医院抢救时死亡,贾伟所受损伤为轻伤。当日中午和下午,李毅鹏、黄惠根、赵志杰被公安人员抓捕归案。
审判
手段凶残
应该严惩
2007年10月15日,东莞市检察院在审查终结后向法院提起公诉。由于被告人黄惠根、赵志杰均为未成年人,因此,中院合议庭在2007年11月5日、12月3日两次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由于案情复杂,该案经法院院长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两个月。近日,该案已审理终结。
在庭审中,作为法定代理人及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黄惠根、赵志杰的父母坐上了被告席替自己的儿子辩护和接受讯问。
经审理,东莞中院认为,李毅鹏、黄惠根、赵志杰结伙故意剥夺他人生命,“持刀肆意追砍乱捅被害人,气焰嚣张,气势猖獗”,手段极其凶残,主观上致人死亡的意志坚决,后果极其严重;因此,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严惩。
经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李毅鹏死刑,黄惠根无期徒刑,赵志杰有期徒刑十五年;同时,对18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应赔偿总计133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