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警方在该锁店内搜出十支气枪 本报记者 赵宏杰 摄
近日,石龙警方采取行动,在中山西路一间锁店内搜获气枪10支及相关零件一批。目前,警方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将该店主进行刑事拘留。
据店主徐旭达交待,他是利用以前留下来的气枪零件,非法协助他人进行组装并维修气枪,从中牟取利润。这批枪支使用的是4mm的铅弹,其有效射程可达25米远。
搜获的枪支中有4支是徐旭达私人拥有。他表示主要是用这些气枪来射杀家中的老鼠,并不知道藏有这种气枪是违法的。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市民并不知道藏有这类气枪是违法的。在这里围观的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家里也有一支这样的汽枪,以前经常用这种枪来打鸟、打老鼠,不过很久没有用了!
警方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军用枪、射击运动枪、猎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仿真枪等各类枪支,在本案中所缴获的气枪也在管制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