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斑马线上撞到路人,不管什么情况都要负一定的责任。”近日,一机动车驾驶员在斑马线上撞死路人,被认定负主要责任,交警部门依法追究了他的刑事责任。东莞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行至斑马线时,请减速慢行。
近日,驾驶员李某年驾驶车辆时,在途经画有人行横道路段时,没有减速停车让行,撞死一名路人。
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认定,李某没有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上路行驶,且途经人行横道路段时,没有减速停车让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因此,李某年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部门统计,2007年全市不让行斑马线造成交通事故29宗,导致4人死亡,41人受伤。2008年以来,截止到5月19日,全市发生交通事故11宗,造成1人死亡,10人受伤。
“无论是什么情况,只要是在斑马线上撞到行人,机动车驾驶员都要负一定的责任。”该民警介绍,机动车在经过没有交通信号、有斑马线的道路时,如撞到行人,则驾驶员要负主要责任;对有交通信号灯的,如果为行人闯红灯,则行人负主要责任,但驾驶员也要负一定的责任。
东莞交警提醒: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处200元罚款,并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