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同胞兄弟却因老母死后遗留下的分红和福利款对簿公堂。经过东莞市人民法院和司法联络员的努力,东莞首宗农村股权继承案获得调解。
东莞市人民法院介绍说,袁某全与袁某洪是同胞兄弟,父亲早逝,母亲钟某于2006年10月死亡。钟某生前在当地合作社拥有一份股份,但死前没有立下任何遗嘱。袁某洪从合作社领取了钟某所留股份2006年10月至2007年9月的分红及福利款,并未与袁某全分割。袁某全于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东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接案后,考虑到该案是法院受理的首例农村股权继承纠纷,结果将会对东莞市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决定进行调解,袁某全和袁某洪于近日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同意由袁某洪继承钟某的全部股份,并补偿45000元给袁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