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车速显示系统显示,车辆行驶速度为87.1公里/小时,电子警察抓拍速度为85公里/小时。”昨日上午10时30分,东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以下简称“质监所”)对大岭山连马路上高田村路电子警察进行检测,该路口电子警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本月底前完成全部检测
速度显示牌安装在车后,感应器固定在左车门,电子警察主机连接了一台电脑显示屏,5月22日上午10时28分,限速60公里的大岭山镇连马路上高田村路口,工作人员正对一辆捷达车安装我省仅有的两套实时车速显示系统(其中省里一套,东莞一套),2分钟后,该车绕了一圈后,再次以时速80多公里的速度“冲”到了这一路口的1车道。
“电脑显示屏上显示,速度显示牌上的车速为87.1公里/小时,抓拍到的速度为85公里/小时。”质监所工作人员叶峻江说,检测结果显示,车辆实际速度与电子警察抓拍的速度误差在-6~0的范围内,该套电子警察设备合格。
市质监局一负责人介绍,2007年6月以来,市质监局在市交警支队的配合下,对全市交警执法用机动车超速自动监控系统开展了强制检定工作。截至今年4月30日,已完成全市28个镇(街)201套测速设备的强检工作,合格率为100%。
该负责人介绍,此次检测是东莞首次对电子警察设备进行强制鉴定,对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测速仪不得用于道路执法,所出具的数据不能作为执法的证据使用。据悉,市质监局将争取在5月底完成对所有电子警察设备的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