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周小姐因为4元钱买的面膜,花去400元治疗费
5月18日11时,清溪镇周小姐来电:我爱美,才到清溪镇一家精品店买了一包面膜回来护理。没想到,用了面膜后,整张脸就给毁了。
本报热线22112008记者 陈志高 一线报道 5月19日,记者看到周小姐时,她的脸上多处已结痂。她欲哭无泪地说:“这是用了面膜后出现水肿造成的。”昨日,周小姐脸上结的痂已掉了,但仍有印记。
使用面膜后长痘痘
周小姐说,5月初,她在清溪镇的一家精品店花4元钱,购买了一包酒糟养颜面膜。5月11日晚,她第一次使用该面膜敷脸。然而,仅仅敷了10多分钟,周小姐便觉得脸上有点痛、发烫。她立刻用冷水冲洗,但是为时已晚,脸上已出现很多痘痘。
5月12日,周小姐赶到清溪医院治疗。医生说,周小姐的脸是因刺激性皮炎,造成水肿。医生给周小姐开药治疗后,她仍不放心,又跑到广州一家大医院治疗。前前后后,周小姐花去了400多元钱。
“我买面膜本来是为了美容,没想到却毁容了。”周小姐指着自己的“大花脸”伤心地说。
周小姐说,之后,她向精品店的老板讨说法,要求老板负全部责任。但精品店的施老板只答应“赞助”周小姐一些治疗费,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精品店老板称,他已将情况向厂家反映,责任应该由厂家承担。
“于是,我又向厂家反映了情况,但厂家根本不理我。我的脸变成大花脸了,他们怎么能说不管就不管呢?”
12315:收集证据后再索赔
精品店的老板施先生说,周小姐的确在他那里买过面膜。但是,周小姐出现的这种不良反应,他还是第一次碰到。他销售的面膜是正规厂家的,如果是产品质量有问题,周小姐应该向厂家索赔。
“我只负责销售产品,我可以赔偿周小姐的医药费。其他的问题,周小姐应该向厂家提。”施先生说。
但面膜的厂家销售部的负责人潘先生称,周小姐使用的是祛斑美白面膜。少部分人对这种面膜过敏,但用之前做好补水工作,就可以避免了。如果周小姐有证据证明是使用他们的产品造成过敏的,厂家会给予相应的赔偿。
12315的一位工作人员称,消费者应该收集证据,如消费小票及使用面膜造成过敏的证据等,然后再向商家进行索赔。双方协商不下,消费者可以向12315进行投诉。
周小姐昨日告诉记者,施先生支付了800元医药费、补偿金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