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本报大篇幅披露了东莞市南城区菊香苑、稻花村两个小区筹备业主委员会却遭遇发展商拖延,忙碌两个月仍无法起步的情况。报道刊发后,厚街镇东逸翠苑小区一名业主致电本报称,他们遭遇了同样情况,做了2年仍一事无成。
昨日,记者赶赴厚街镇东逸翠苑,正遇上该小区20多名业主联合向开发商“讨说法”。发起人蒋小姐告诉记者,他们的业委会在2006年底就开始筹备了,但一直没有什么进展。据了解,由于东莞市有相关规定,要求开发商盖章并派员参加业主委员会筹备组,这个筹备组才能合法地向房管局备案,而不少业主委员会就卡在开发商这枚章上。
该小区开发商李先生表示,目前还有楼在建,也就等于还有业主没有参与,因此发起的业主就不具代表性。“等6月30日,那栋楼的业主们都收楼了,我就配合你们。”有业主质疑:如果小区连续十几年才建完,是否十几年都成立不了业主委员会?李先生表示,非要他盖章的话,也只能按程序办理,“先了解清楚再说。”
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邓笑华介绍说,如果业主代表与发展商多次接触而无法达成一致,可以把材料送到市物业管理协会,协会将寻求途径协调,不成功的话,会向市房管局汇报,由房管局出面找开发商协调。“像樟木头就有几个小区,是通过房管局协调,最终得到一个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