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所在的东莞毅某塑胶原料有限公司给自己放了近两个月的长假,在厚街赤岭上班的李平良现在既忧虑又兴奋,兴奋的是公司口头答应,放假也会给他发工资,忧的是怕这是自己向公司讨加班费后对方使出的招数,因为假期结束之日,便是他劳动合同即将终了之时。
对李平良的质疑,毅某公司昨天予以了否认。而此前,经调解无效,厚街镇劳动局刚受理了李平良讨薪的仲裁申请。
莫名放假两个月
“我认为,这是公司刻意规避新劳动合同法的伎俩。”5月22日当天,李平良在下班时突然接到公司行政部口头通知,“说从明天开始我就不用上班了,公司放我长假,一直放到今年的7月16日,还安排我17日必须正常上班。”李平良告诉记者。
李平良很不理解,所以第二天他还是想回公司去收拾东西和问个究竟。“我有工牌,但保安却不让我进,也不说什么原因。”李平良对此感到气愤,“我还是员工,而且我是去生活区而已,竟然被堵在了门外,也没人给解释。”
李平良于是拨打了110,警方到场调解后,公司行政部交给警方一张《通告》,《通告》上称“根据生产及维修保养部工作安排,经公司同意,给予维修保养课主管李平良先生放长假……2008年7月17日必须正式上班……”李平良认为,“我是主管最清楚,怎么会没事做?而且放假到7月17日上班,那正是我劳动合同到期的日子啊,这跟解雇我有什么分别?”
疑与东家交恶所致
据李平良称,公司放其长假“是因为我最近到劳动部门去要求公司补发加班费,所以惹毛了他们,现在被放假了,他们也只是口头答应说会给我发工资,谁知道呢?”
李平良认为和公司交恶到此,已无法再等休完假回去续约,“但是我希望能拿到应得的加班费。”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毅某塑胶原料有限公司的行政部经理谭先生。谭先生表示,“公司并未辞退李平良,放假只是公司生产安排需要,放假期间仍会给李平良按时发放工资待遇,至于假期结束后是否跟李平良续签还很难说。”
至于李平良向公司讨要过去两年加班费的问题,谭经理称“首先,放假与劳资纠纷是两件不同的事,并无关联;另外,公司并非有意规避,因为辞退员工,企业也需要成本;最后,至于加班费问题公司暂未接到劳动部门知会,如有问题可在法律框架内解决。”对于公司的回应,李平良认为,并不能说服他,“这只是规避的一种手段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