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原来10元,端午假期要25元!昨日,多位读者打进本报热线22112008反映,不少公交车和大巴在端午期间涨价。市物价局和交通局均表示,公交自行涨价不允许,市民可保留票据等进行投诉。
昨天上午9时许,蒋先生从凤岗沙岭坐车牌号为粤S3623X的公交车去清溪车站,平时的车费是5元。当蒋先生按习惯掏出一张5元给售票员时,却被告知:“还不够,要7元”。
前天傍晚,樟木头的龚先生则坐长10路大巴从深圳观澜到樟木头,原来10元的票价,竟翻了两番还多,要25元,也同样是因为端午节。“这不是趁节日宰客嘛!”,龚先生很是气愤。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包括城巴、镇内公汽、区间班车、出租车等在内的市内公交系统,均由政府定价管理,各单位不得私自涨价,否则将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市民如发现自行涨价的情况,可拨打"12358"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