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和技术主宰一切的时代已经过去,创意的时代已经来临。”这个从硅谷到华尔街的共识,似乎已经引起了全球经济的共鸣。“创意产业”战略也因此在中国各地展开。
据报道,近日,东莞市召开有关创意产业发展的特约研究员会议,市长李毓全出席会议并再次强调,“创意产业是东莞经济发展新引擎”。与会特约研究员们纷纷建言献策,为创意产业“支招”。从创意产业发展定位、信息管理、土地供给、融资服务、专利保护等方面,分别作出不同的专业论证,可谓脑力激荡、智慧闪烁。
发展创意产业,对于东莞产业提升、经济社会转型以及城市核心竞争力的意义自是毋庸赘言。综观报道,政府在创意产业发展中能够起到的积极作用,业已得到业界充分的关注和论叙。基于政府在经济发展中所掌控的强大资源和动员能力,可以说,这些专业建言尤显珍贵。然而,具体到创意产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和行业规律而言,我们可能还需确认一个常识:自由和宽容的社会氛围比起具体的行政支持来,可能更有利于创意产业的发展。
创意产业来自个人创造力和智力资产,因此又被称作智力资产产业。联合国对创意产业的定义是:源自个人创意、技巧及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及运用,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这个定义说明,归根到底,这是一个有着丰富文化内涵和社会属性、高度依赖个人因素的新经济。正如著名创意经济学家约翰.霍金斯所说,“创意经济的基础是那些使用自己的想象力、梦想和幻想的人。”
因此,创意产业不同于一般传统产业,无论其产品终端还是生产过程,都需要高度宽松而多元、自由而活跃的文化生态环境,来为那些真正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特思维的人提供交流智慧、产出成果的思想空间。同时,作为一项产业,它又严格受到投入产出、竞争机制、风险利润率等经济规律的制约,需要严格的契约精神和司法制度为保障,让智力资产拥有者、投资者、中介人和销售商平等、自由地竞争。
这些新经济的特点决定了政府在创意产业运作方面的功能,可能并不是积极的直接介入,而是建立一个成本低廉、信息开放、平等守约的现代契约型产业发展平台,以保证有机的各要素协作和良性循环的投资、生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