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东莞市商业银行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10亿元次级债券,成为第三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的城市商业银行。
据悉,东莞商行此次发行通过簿记建档确定利率的方式进行募集,债券期限10年,最终确定发行年利率为5.4%,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本期债券发行期间,适逢债券市场波动较大,但投资人认购踊跃,获得超额认购。目前,发行资金已募集到位,次级债券已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托管。
据了解,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次级债券以补充附属资本。10亿元次级债券的发行将增加东莞商行附属资本,提高该行资本充足率(截至2007年8月底,该行资本充足率达12.27%,核心资本充足率达7.92%),优化银行资本结构,提高风险抵御能力,使未来几年该行的业务发展获得有力支持。
截至2007年6月底,东莞市商业银行总资产574.56亿元,各项存款余额为444.0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268.32亿元,流动资产总额为221.36亿元,流动负债447.28亿元。此次发行的次级债券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仅占该行目前流动资产总额的4.5%,流动负债的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