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用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起始价(万元) |
报价增幅(万元) |
| 2008G001 |
洪梅镇黎洲角村 |
44588 |
商住 |
70 |
≤2.5 |
≤33% |
6700 |
100 |
1、①2008G001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②已完善有关征地补偿手续,土地已平整,按土地现状出让。
2、竞买保证金设定为1000万元人民币。
3、洪梅镇人民政府承诺:①同意成交后1个月内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使用;②如逾期交付使用造成竞得人不能按期开发的,自逾期之日起,洪梅镇人民政府每日按竞得人已支付地价款的1%。补偿竞得人。
4、规划建设要求:①建设工期为2年。②竞得人须按200609001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③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1月28日至2008年1月2日,到市土地交易中心第7、8号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12月12日至2008年1月2日,到市土地交易中心市场部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2日17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月3日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07年12月17日9时至2008年1月 4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买保证金及成交地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其他币种恕不接受。
3、2008G001地块地价付款期为1个月,即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所有地价款。(同时须缴齐交易服务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二楼
2、联系电话:22499678,22489188-273
3、联 系 人:张先生 刘小姐
4、竞买保证金帐户:
户名: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 开户行:东莞市商业银行中心区支行
帐号:500041316409016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