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0日在东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东莞市财政局局长 詹文光
一、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东莞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7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两大战略思想统领工作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依法理财,努力增收节支,深化各项改革,加强财政管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有力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增长较快、结构优化、效益提高、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
据快报统计,2007年来源于东莞的财政收入539.5亿元,比上年增长32.7%。其中:上划中央297.3亿元,增长27.9%;上划省55.8亿元,增长23.5%;市一般预算收入186.4亿元,比上年增长44.6%,比预算超收38.2亿元。
市一般预算收入加上预算外收入16.5亿元,基金预算收入38.4亿元,上级税收返还、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其他调入资金等30.0亿元,市2007年可支配财力为271.3亿元,比预算增加70.0亿元。市财政支出227.9亿元,比预算增支39.4亿元,省追加支出2.8亿元,专项上解0.6亿元,出口退税超基数市负担7.5%部分5.6亿元。收支相抵,结余34.4亿元(其中:一般预算结余6.4亿元,基金预算结余28亿元)。
市一般预算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
1.市国税局征收税收收入54.2亿元,完成预算110.1%,比上年增收15.9亿元,增长41.4%。
2.市地税局征收税收收入74.9亿元,完成预算107.0%,比上年增收14.3亿元,增长23.5%。
3.市财政等部门组织收入57.3亿元,完成预算197.6%,比上年增收27.4亿元,增长91.4%。
2007年市财政支出227.9亿元,完成预算120.9%。其中:镇街分成87.9亿元,完成预算123.6%;市安排支出140.0亿元,完成预算119.3%。
镇街分成的具体完成情况是:工商税收分成61.2亿元,契税、耕地占用税分成13.6亿元,堤围防护费等水利规费分成4.4亿元,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分成2.0亿元,土地闲置费分成1.3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生收费等其他分成5.4亿元。
市安排支出140.0亿元中,拨镇街教育、公安等经费23.4亿元,市直部门基本支出24.1亿元,一般项目支出71.7亿元,基本建设支出20.8亿元。具体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07年预算 2007年预计 完成预算
(万元) 完成数(万元) (%)
合 计 1,173,756 1,400,011 119.28
行政及其直属事业单位支出 88,434 97,179 109.89
公检法司支出 176,074 209,968 119.25
教育支出 242,079 275,292 113.72
农业方面支出 110,138 101,123 91.81
扶贫支出 36,569 35,117 96.03
社会保障方面支出 156,202 152,636 97.72
环境保护支出 22,859 22,647 99.07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2,764 64,620 283.87
城市维护支出 62,641 59,428 94.87
文体广播计生等单位支出 27,220 28,736 105.57
支持科技与经济发展支出 106,950 104,220 97.45
中央省属驻莞单位及其他专项支出 86,537 89,045 102.90
市储备发展基金 160,000
预留基本支出经费 21,290
预备费 14,000
在2007年预算执行的过程中发生了两项较大的政策变化:一是根据财政部文件(财综〔2006〕68号)的规定,从2007年起,我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纳入综合预算管理,全年缴入市国库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3.5亿元(不含属镇街的土地出让收入),按规定安排支出5.5亿元,当年结余18.0亿元。二是按照上级要求,我市进一步规范契税征管工作,从2007年12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契税的加收滞纳金,促使历年已发生纳税义务但未缴纳的契税集中在2007年入库,由此带动全年契税收入35.5亿元,比上年增长339.4%。
2007年财政收入大幅度超收,增长好于预期,超收部分在按规定增加镇街税收返还和安排一些必要支出后,余下的16.0亿元经报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全部用于设立市储备发展基金。该基金的安排使用纳入预算管理,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
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是:
(一)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地方财政收入持续稳步增长。
2007年我市财政收入保持了近年来快速增长的态势,市一般预算收入186.4亿元,比上年增收57.5亿元,增长44.6%,增幅创近5年来的新高。财政收入形势好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反映。此外,各级财税部门努力夯实税收征管工作基础,通过推广应用网上办税系统,开展纳税评估,强化重点行业税源监控等措施,有效加强了收入征管,使财政收入实现了大幅度增长。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经济社会双转型。
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一是建立镇街工商税收超收奖励的财政激励机制,从2007年起,在原有税收分成体制的基础上,对镇街工商税收超收收入进行奖励,进一步调动镇街发展经济、增加财税收入的积极性,2007年镇街由此增加分成收入约3亿元。二是加大扶持欠发达镇村的力度,在为11个欠发达镇31.7亿元扶贫贷款贴息1.6亿元的基础上,由市财政直接提供免息借款3.1亿元,帮助欠发达镇解决发展资金短缺问题;落实为84个贫困村每村提供500万元免息借款的政策,全年共向21个村提供免息借款1亿元,并为84个贫困村每村提供10万元日常经费补助。三是支持农村改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投入1.5亿元,帮助农村修建水泥公路208公里、桥梁26座、铺设自来水管道285公里,解决了20万人的“行路难”和7万人的“饮水难”问题。
用好“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投入1.3亿元,引进散裂中子源、华中科技大学东莞制造工程研究院、电子科技大学东莞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等大项目落户我市,大力推进我市产学研合作。投入750万元,与镇街、企业联合建设万江太阳能技术研究院和石龙国家中低压输配电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推动镇街优势产业发展。投入0.4亿元,积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奖励获得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增强我市经济的综合竞争力。制定出台了“科技东莞”11项配套政策和操作规程,建立起规范的财政资金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机制,调动了企业增加科研投入的积极性,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带动产品升级和企业转型。
狠抓综合治理,建设平安和谐家园。一是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投入,投入1.2亿元,着力推进科技强警,建设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公交视频监控系统,提高政法部门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设立专项资金,重奖举报违法犯罪和见义勇为有功人员,实行群防群治,推动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二是全面实施人性化“治摩”,投入1.7亿元,提前报废和迁出本地摩托车8.4万辆,帮助3.2万名“摩的”司机转型就业。三是支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投入0.3亿元,用于开展食品安全、“三小”场所(小商铺、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等整治工作,努力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有效保障重点支出,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2007年教育支出27.5亿元,比上年增长79.0%,圆满完成了由市镇村三级办学向市镇两级办学管理体制转变,推动我市基础教育向优质化、均衡化方向发展;从2007年9月起免除户籍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课本资料费,所需经费由市镇财政负担,实现义务教育全免费;通过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和提供免息借款,使我市如期实现教育强镇全覆盖;把全市教师住房津贴纳入市财政统发范围,完善教师津贴、奖金统一发放的机制,全面提升我市教师的福利待遇,充分调动了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从2007年1月起,取消村级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各项支出负担,扶助低保对象的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市镇财政预算。从2007年7月起,将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部从A档提升到B档,市镇财政对每名参保人的补贴从60元/年提高到130元/年,使农(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与城镇职工基本一致。针对猪肉、食用油等副食品和液化石油气价格持续上涨,及时为全市近3万名重点保障对象提供猪肉价格补贴和燃料价格补贴共445万元。三是制定出台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投入0.2亿元,加快公交专用道、自行车专用道和港湾式候车亭等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向镇街提供免息借款1.4亿元和为市区公交企业贴息400万元,新增公交巴士791辆,实现了核心城区公交100%覆盖和村村通公交的目标。垫支3.3亿元,投放出租小汽车900辆、公共的士1500辆,方便市民出行。为老年人、残疾人和学生提供乘车优惠,对公交企业因油价上涨、承担优惠乘车等社会公益服务而影响其收益的,由市财政给予补贴,促进公交企业健康发展。
(四)稳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
一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制定了《东莞市市级部门预算试行办法》等一系列加强预算管理的制度,建立基础项目库管理系统,规范了预算申报和编制的程序;实行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有机结合,根据资产配置标准和单位资产存量安排资产增量预算。二是全面铺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2006年度市财政安排的200万元以上和跨年度的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找出资金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促进预算单位树立成本意识、效率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结合全市行政事业资产清查工作,及时更新和完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台帐,积极推进行政事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四是建立健全各项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财政资金管理、拨付、使用的监督检查,建立财政预算决策及资金管理使用的纠错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严肃财经纪律、确保政策落实和提高资金效益方面的积极作用。
各位代表,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奢侈浪费的现象仍有发生,财政收支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二是财政管理体制还不够合理和完善,市与镇街之间的财权与事权关系仍需进一步理顺。三是区域发展不平衡,欠发达镇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能力需进一步增强。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08年预算草案
2008年我市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与和谐两大主题,努力增收节支,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更加关注民生,全力支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基础教育、市民就业、公共交通等公共事业发展;加大对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投入,营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着力完善财政体制,统筹兼顾,进一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积极推进各项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让社会公众享受改革开放成果和公共财政阳光。
结合社会发展规划,预计2008年来源于东莞的财政收入615.1亿元,增长14.0%。其中:上划中央338.9亿元,增长14.0%;上划省63.7亿元,增长14.0%;市一般预算收入212.5亿元,增长14.0%;预算外收入16.5亿元,与上年持平;基金预算收入39.9亿元,增收1.5亿元,增长4.0%;其他调入资金(污水处理费)9.8亿元;加上上级税收返还、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43.9亿元,市2008年可支配财力为322.6亿元,比2007年增加51.4亿元,增长18.9%。2008年市财政支出286.3亿元,增长25.6%;专项上解2.1亿元;出口退税超基数市负担7.5%部分支出7.5亿元。收支相抵,结余26.7亿元(其中:一般预算结余5.2亿元,基金预算结余21.5亿元)。
2008年市一般预算收入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1.市国税局征收税收收入67亿元,比上年增收12.7亿元,增长23.5%。
2.市地税局征收税收收入92.5亿元,比上年增收17.6亿元,增长23.5%。
3.市财政等部门组织收入53.1亿元,比上年减收4.2亿元,下降7.4%。
2008年市财政支出286.3亿元。其中:镇街分成90.6亿元,市安排支出195.7亿元。
镇街分成具体项目是:工商税收分成73.6亿元,契税、耕地占用税分成6.3亿元,堤围防护费等水利规费分成3.5亿元,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分成2.1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生收费等其他分成5.1亿元。
市安排支出195.7亿元中,拨镇街教育、公安等经费24.5亿元,市直部门基本支出27.4亿元,一般项目支出73.7亿元,基本建设支出70.1亿元。具体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项 目 2008年预算 比重(%)
(万元)
合 计 1,956,525 100
行政及其直属事业单位支出 117,034 5.98
公检法司支出 203,509 10.40
教育支出 316,155 16.16
农业方面支出 98,318 5.03
扶贫支出 18,266 0.93
社会保障方面支出 250,391 12.80
环境保护支出 137,872 7.05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98,173 20.35
城市维护支出 98,668 5.04
文体广播计生等单位支出 33,111 1.69
支持科技与经济发展支出 106,461 5.44
中央省属驻莞单位及其他专项支出 113,367 5.79
预留基本支出经费 20,200 1.03
预备费 45,000 2.30
2008年财政支出安排的重点项目是: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合计 1,008,243
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 100,000
创业东莞工程专项资金 100,000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专项补助 29,190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补助 22,902
全市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污水处理支出 9,597
大型消防设备购置经费 9,201
农(居)民和职工门诊医疗保险资金及系统建设经费 8,350
财政扶持公交优先发展专项资金 6,110
低保金、低保医疗救助金及低收入家庭子女助学金等补贴支出 12,932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金 3,985
商贸东莞工程专项资金 3,000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1,200
治摩补偿专项支出 1,000
基本建设支出 700,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