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区公园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园的安全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东莞市禁止在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现就加强市区公园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保证公园环境整洁有序,严禁在公园内及其附近乱停放、乱堆放、占道经营、乱扔垃圾、乱拉挂和乱张贴等。
二、严禁携带2万头以上爆竹、0.5米长以上香烛进入旗峰公园古庙和水濂山森林公园古庙。旗峰公园和水濂山森林公园出入口将设立检查岗,发现超规格标准强行带进公园内的爆竹和香烛,一律作没收处理。所有爆竹和香烛必须在园内指定地点燃放。
三、禁止在园内燃放烟花,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以及在林区吸烟。
四、请广大市民避开人流高峰期(农历年三十晚23时至年初一凌晨2时)进入市区各大公园,尤其是旗峰公园古庙。在游览过程中,要遵守公共秩序,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按指引线路游览。由于公园停车位有限,为避免交通堵塞,请尽量搭乘公交车辆前往公园。
特此通告
东莞市城市管理局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