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3日,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申请对谢岗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F08-01、F08-03地块调整。在编制修改方案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就修改的必要性进行公示,广泛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申请调整范围:谢岗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08-01、F08-03图则,规划总面积10143平方米。
二、规划调整内容:本次调整属于一般调整类型。为使规划切合实际开发建设的需要,将原F08-01、F08-03地块的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
三、公示时间:2008年3月3日至2008年4月5日。
四、谢岗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08-01、F08-03地块调整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城建规划局网站(http://dggh.dg.gov.cn);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谢岗镇广场路城建大院公示栏。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调整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厅内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czk@dggh.gov.cn或ghs21@dggh.gov.cn;
(四)将意见表传真到0769-22388005或0769-87765444;
(五)将意见表邮寄到“广东省东莞市城区东城中路市城建规划局村镇科”(邮编523129)或“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广场路城建大院规划所”(邮编523590),信封表面须注明“公众咨询”。
六、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听证机构(法规监察科)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
200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