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增强我省知识产权的运用能力和完善知识产权体系建设,省工商局决定,结合2007年度企业年检工作,在全省开展企业商标普查。现就我市商标普查工作通告如下:
一、普查方式和普查范围。本次商标普查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分别对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分类调查,没有注册商标的企业,也应当填写和提交商标普查表。普查范围为个体工商户以外的所有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二、普查时间。商标普查工作与年检工作同步进行,年检表格与相应的商标普查表格由各级工商部门一并发给年检企业,并与年检表格一同回收,在网上年检的企业,可以一并在网上提交普查表。
特此通告。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