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4月是第1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国家税务总局日前确定今年的税收宣传月主题为“税收·发展·民生”。宣传月期间,我市国税、地税部门将开展一系列活动,全市纳税十强也将于4月1日向社会公布。
记者昨天从市税务部门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要求,2008年税收宣传月要紧密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为了民生”为主要内容。重点宣传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收入、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等内容,加强税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宣传,加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宣传,加强税务队伍建设和税务形象的宣传。
据了解,宣传月期间,我市国税、地税部门将开展一系列活动,包括加大税法宣传力度,表彰纳税先进单位等。为配合省国税、地税局评选广东纳税百强活动,市国税、地税部门联合举办了2007年度东莞纳税十强评选活动,全市纳税十强排行榜分12类,评选结果将于4月1日向社会公布。
其他活动还有:开展纳税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活动。主要采取派发纸质调查问卷和网上调查两种方式,广泛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征询对改进纳税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社会公众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拓展网上税宣和政务公开。充分发挥网络宣传快捷、便利、宣传面广的优势,大力加强国税网站建设,完善网站服务功能,充实网上公开内容,增强税收宣传效果。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及时公开各项政策法规、办税流程和办税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