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为一位“村官”打伞并且又得到许多网友热赞的消息,自然而然地就联想起前段时间网上热议过的廖厅长受同志打伞的事情,从两件事的官位方向看,确实正是倒了个个儿——而且两件事都发生在广东,似乎上下级之间相互打伞的话题,也就被汪洋书记和波哥子厅长与村官和部下给扯平了。
就广东的这两起打伞事件看,确实是完全可以扯平的:
——汪洋书记是主动为村官打伞,廖厅长的那位下级同志也是;
——汪洋书记相对于村官来说是大大的上级,廖厅长和那位同志的级别悬殊估计也不小。
——那位村官同志一点儿也没有受宠若惊的表现,廖厅长其实当时也不知道头上有伞。
——廖厅长的受伞在网上狠挨了砖雨,汪洋书记的移伞却引来一片欢呼。
不同季节的雨,一样真挚的情,两件事拉平了同志间的相互关爱。
村官不必因省委书记打伞而局促——否则也许会把领导反衬成有意的平易近人;厅长也无须为下属同志移伞而不安——否则很可能把下级同志强调出难堪的刻意巴结。何必呢?
但有些打伞却是没有办法扯平的,比如:
——县委书记摆着手昂首前行,旁边的工作人员专职把伞高举在他的头顶——好像古代戏剧里边给皇帝张盖的太监一般;
——乡长同志在主席台上拿着讲稿宣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身后却是祖国的花朵(应当说还是花蕾)冒雨给他打伞,好像菩萨身边的奴才童子一般。
这是当事人主观上有意和无意的差距,也是当事人对自家官职的在意程度的差距——说到底,最终就是公仆和老爷的差距。
所以说到打伞的话题,其实还复杂深沉得很,岂是轻易能够完全扯平的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