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黄华华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会议确定了《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并确定了9个断面最小下泄流量和11个断面水质标准。
东江是广州、深圳、东莞、惠州、河源等地区的主要供水源,担负着确保向香港供水的重要任务,总供水人口达3000余万。但随着经济迅速发展,流域内各地区出现了抢夺水资源的现象。为鼓励各地节约用水,推行流域水量分配成为大势所趋。
该方案提出,东江流域的年最大取水量为106.64亿立方米,因此将对东江沿岸的河源、惠州、东莞、深圳、广州等地取东江水实行限量。此次省政府常务会议指出,在确保对港供水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防洪、供水、发电的综合利用效益,根据正常来水年和极端枯水年两种情况,制订广州市东部、深圳市、东莞市、惠州市、河源市、韶关市(新丰)以及梅州市(兴宁)在东江河道外用水量分配方案,提出9个重要控制断面最小下泄流量指标和11个断面水质控制指标。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东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力争把广州港、深圳港、湛江港、珠海港和汕头港建设成为枢纽港口,把潮州港、揭阳港、汕尾港、惠州港等建设成为地区性重要港口。
另外,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确定了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其缴费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根据生育保险待遇的项目和费用确定,并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最高不超过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