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各社会团体、各民办非企业单位:
2007年度民间组织年检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广东省民间组织年检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凡2007年6月30日前在我市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年检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请各有关单位速到东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理年检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处理。
东莞市民间组织网http://mjzz.dg.gov.cn,咨询电话:22218794、22211423,地址:莞城万寿路31号。
特此公告。
东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