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首次调整后,由于申请迁户人数偏少,昨日,记者从市人事局相关负责人处获悉,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暂行规定》将再度酝酿调整,目前已完成了前期调研工作。
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暂行规定》自2006年10月实施,由于申请人数偏少,去年8月该规定作过调整。从2006年10月至今年3月的17个月来,共有179家企业获得了9882个迁户名额,但办理迁户的企业人才仅有177人,随迁家属265人。
当时调整的重点,是将东莞市紧缺的具有中级职业技能资格的技能人才纳入迁户范围。此外,还将3年内个人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5万元的人才纳入范围。作为配套政策,从2007年8月开始,通过人才迁户系列政策落户的人才,都不再收取城市增容费。
但是,该政策仍面临申请人数偏少的尴尬。
市人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有三大问题制约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入户东莞。从人才角度来说,相当一部分高层次人才,除有子女在东莞入学,其他高层次人才对于落户东莞并不热衷;从企业方面来看,企业人才流动性较大,企业拿到入户名额后,相当一部分企业也不热衷于拿出名额给员工入户。人才入户后须先纳入企业集体户,一旦企业给符合条件的员工入户,而员工又跳槽了,企业一方面要浪费迁户名额,另一方面还要管理前员工的集体户口,增加成本和负担。
第三,社保问题也卡住了部分企业人才迁户。按照暂行规定,迁户人才须在东莞有5年社保缴费年限。该负责人表示:“社保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眼下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估计再过2年左右,相当一部分人就可以达到规定的年限。”
该负责人表示,前期调研结果人事部门已送交市政府,现行的《企业人才迁户暂行规定》将根据调研发现的问题进行修订,具体的调整将在近期由相关部门开展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