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报业网讯 记者昨天从石碣镇有关部门了解到,该镇组织环保、交警、交通、城市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站等部门,并邀请市环保局有关部门联合行动,从6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工作。
建立高排放车型的目录档案
石碣镇尾气污染整治工作的主要对象包括,镇中心区范围内所有的营运车、小四轮、外地运输车和冒黑烟的车辆等。
该镇旨在通过整治,基本消除道路行驶车辆冒黑烟的现象,并建立高排放车型的目录档案,摸清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环境污染状况,为下一步实施国Ⅲ标准建立在线监测系统提供资料。
定点检测和巡查检测相结合
该镇将由镇政府牵头,组织环保、交警、交通、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所抽调的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并请求市环保局有关部门提供协助,分别以定点检测和巡查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路检。
据悉,定点检测的主要路段包括东风路、政文路、崇焕路、明珠路。同时,执法小组还将在石碣镇主要道路上进行巡查,发现道路上行驶中冒黑烟的车辆进行拦截并现场检测;对举报投诉排放冒黑烟的车辆进行跟踪检测;对营运车辆集中停放地的机动车进行抽检等。
检测达标的车辆统一发放合格证
在整治过程中,对检测达标的车辆,将由市环保检测部门发给省环保局统一印制的《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
对检测超标的车辆,由市环保检测人员根据《广东省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条例》对其进行100元处罚,并出具机动车排气污染物超标治理通知书和治理指南,责令超标车辆限期维修。
对检测不达标的车辆进行维修后经复查合格,凭复检合格证到市环保局尾气室领取《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合格证》。
该镇同时规定,对拒检或经检测不达标而又不进行治理,或在治理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