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控诉
不明不白交费数万元
周师傅告诉记者,现在的“茶水费”除了一次性收取,还有一种间接收取。
公司每个月多收1100元
同在石排开出租车的刘师傅向记者出示了他向公司一次性交纳了10万元(物价局规定不超过8万元)押金的收据和合同书。合同附则里规定:双方同意,5年出租车退出营运之后,出租车公司退还司机押金4万元,出租车作价6万元归司机所有。“这就是直接收了4万元左右的‘茶水费’。”周师傅说,新“的士”运营5年之后只值2万元不到。
周师傅说:“2007年11月18日,我进入石排公共的士公司,按照公司规定,交了8万元的押金,按照8500元每个月交租,公司代缴交强险等费用是1200元/月。市里原来规定的月租金是6200元,现在调整为5500元。周师傅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调价之前的标准算,公司的合理月租应该是7400元(6200+1200),但是,6个多月来,他都是按照8500元每个月的标准在交租。这样一来,公司实际上每个月多收了1100元(8500-7400)。”
记者随后在合同书里看到如下的文字: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水平将始终保持不变,不因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调高承包金(或租金)标准而上涨,反之亦然。
“当时签合同时,我们也是没有办法,不签就拿不到车,叫我们怎么办?明知道要按政策来。我签了5年合同,如果一直下去,他们就要多收我6.6万元!”
“‘茶水费’并不是最近才有的!”东莞出租车行业协会一位知情人说,实际上,“茶水费”早已有之,而且屡禁不止,养活了不少专门以此为生的中间人。
该人士称,2007年中下旬,东莞各镇共投放公共的士1500辆,由市财政出资购买,并成立专门公司经营管理。本意是“按照不赢利的原则,为各镇摩的司机提供就业岗位。”此措施一经出台,1500辆公共的士涌上各镇街头。一方面,出租车利润空间开始缩水,东莞的出租车行业开始躁动,因此先后出现多起司机集体向公司管理层追讨“茶水费”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