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报业网讯 东莞的工业龙头企业今后可以和大型企业一样享受办事优惠,这是记者昨日从市经贸局获得的最新消息。
为更好地促进我市工业商贸发展,市经贸局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东莞市工业商贸龙头企业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根据《细则》,东莞市将对工业商贸龙头企业开展一系列的扶持和帮助。
具体措施包括,市政府为龙头企业颁发“办事优先卡”,优先享受大型企业可享受的优惠措施。在每年新增的建设用地中,提供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龙头企业发展用地。用电高峰时期,龙头企业错峰轮休天数少于全市错峰轮休天数。市金融办等部门将为龙头企业筹备上市及发展利用资本市场提供咨询和服务。对申报技改技创、装备专项计划的龙头企业项目,通过有关项目评审程序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按照“科技东莞”工程有关资助标准给予资助。
上年度纳税总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东莞市工业龙头企业”以及纳税总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东莞市商贸龙头企业”,还可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获得奖励。